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有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行政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有第一审行政案件对吗
目前的规定是不对的。
现在是异地的中级法院受理行政诉讼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对不
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据此,除法律规定由—上级法院管辖的特殊情形之外,行政案件都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管辖。
行政诉讼法作出这种规定的原因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地域往往是案件的发生地,与原,、被告当事人较接近,节省费用、便于法院调查取证、执行以及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第”条规定是硬性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没有裁量权。凡不属于其他级别法院管辖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必须受理。
2.第13条规定并不排除裁定管辖。在发生基层人民法院因利害关系、管辖权争议等客观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情况下,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辖。
基层法院管辖所有第一审行政案件吗
除了一审由中院管辖的案件都归基层管辖。
中院管的一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做的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院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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