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晚婚晚育标准(中国晚婚晚育政策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晚婚晚育年龄 晚婚晚育是什么年龄
现在人们结婚越来越晚,国家对晚婚晚育也有一定的福利政策,那么晚婚晚育年龄是多少呢?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性年满二十岁,男性年满二十二岁,方可结婚。晚婚是指初婚男女双方都按照《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各推迟三周岁,即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晚育是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晚婚晚育是我国鼓励的政策,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晚婚晚育的标准是什么呢?
1.晚婚的前提是双方都为初婚,如果其中一方属于再婚就不属晚婚;
2.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
3.晚婚晚育享受国家的鼓励政策,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
晚育
1.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2.享受晚育的前提条件是男女双方都须是第一次生育,如果其中有一方以前曾经生育过孩子就不属于晚育;
3.男性有孩子,女方虽然属于初婚也符合晚育年龄,但仍不能属于晚育;
4.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第一次生育,只要女方达到晚育年龄,男方即便未满25周岁也可以享受晚育奖励。
三、晚婚晚育的标准、晚婚晚育的年龄?
晚婚晚育享受以下待遇:
1.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天;
2.晚育的给男方陪产假7天;
3.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4.婚假、陪产假、产假期间,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我国晚婚晚育年龄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没有晚婚年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扩展资料: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法定婚龄及晚婚晚育是如何规定的
法定婚龄规定男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必须年满二十周岁才可以结婚;男女只要达到了结婚年龄就可以进行结婚登记,成为合法夫妻。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晚婚晚育年龄一般是女性满二十三周岁,男性满二十五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国家晚婚晚育年龄怎么规定的呢
没有晚婚晚育年龄的规定。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晚育年龄进行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国法定的晚婚晚育年龄是多少
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男25,女23属于晚婚。 当然最近是有传要将中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推后,但尚未进入相关法律。 男方必须满22周岁才能登记结婚。22周岁是桉照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如某人1985年8月10日出生,则至少在2007年8月11日后才能结婚。 在北京,晚育的妇女,除了可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正常产假外,还可以额外享受30天的奖励假期,而且该奖励的假期还可以由其丈夫享受。在休假期间,单位不能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水平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晚育的女职工不愿意接受这30天的额外假期,单位应当按照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对其进行金钱奖励。参考法条:《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男的25周岁,女的23周岁算晚婚;女方25岁以后生育算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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