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儿子被侵权(大头儿子案件)
你怎么看《大头儿孑小头爸爸全集》作者侵权问题?
你怎么看《大头儿孑小头爸爸全集》作者侵权问题?
央视播出的《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动画片对于现在处于二三十岁来说的我们。主题曲里“大头儿子小头爸爸,一对好朋友快乐父子俩”的歌词也一定还有很多人记得。
这部从小陪伴我们长大的电视剧不仅深入人心而且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欢乐和教育意义。而正因为它的广泛人气。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纷争,二十年前未签订的一纸合约,却成为如今“大头儿子”等三个人物著作权反复拉锯的问题源头。
杭州大头儿子有限公司与央视和央视动画有限公司又一次为了《大头儿子小头爸爸》人物著作权的问题闹上了法庭,就已经登报放出的信息来看,两者之间的斗争结果还有些扑朔迷离。
但是不管怎么样,这部动漫陪伴了我们的儿童时代,这是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不管最终版权如何定位,所属何方,希望都能有个完美的结束。
从大头儿子侵权案浅谈版权侵权的几种侵权行为
常见的侵权行为:
(1)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
传统意义上的网络著作权是指信息网络传播权,即著作权人有权决定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若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将他人作品放在网上公开传播,则构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2)社交网络平台未经同意转载传播他人作品
在诸如微信公众号、微博、贴吧等公开社交网络平台中非法复制、传播转载他人作品,并且没有注明作者姓名或来源,除非存在著作权被合理使用的情形。如果仅仅是分享连接,通过连接可直接接触到原作者则不属侵权行为,若不允许转载请在以明示的方式注明。
(3)音乐、电影作品未经同意传播
未经著作人的同意下载、传播、改编、表演、出版、录音录像音乐作品或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这种行为在大众认知中以为是合法的行为,因此面对越来越多的歌手需要收取费用、网络管理者将不法的电影种子删除的时候都表示了不解和愤怒,但著作权除了一种人身权利更重要的是能够作者带来丰厚报酬的财产权利,其权力来源具有合法性。
网络著作权并不是要遥不可及的事情,每个人都会遇到网络著作权被侵犯的情况,在面对权益受到侵犯时应寻求什么途径维护自己权益呢?
(1)先行登记或寻求集体管理组织保护
每个人精力都是有限的,为了减少权利被侵害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防范于未然,对于网络作品可以先行登记,作品自创作完成作者便享有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的制度,该制度易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维护著作权人的利益。目前我国共有五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该组织基于著作权人的委托,具有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的权能,能集中维护著作权人的利益。
(2)及时通知网站管理者删除违法信息
当我们在发现自己的著作权被侵犯,可以及时通知网页进行删除,如果网络管理者为删除违法信息则同侵权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网络管理者亦可在侵权人的认为自己行为合法的情况下恢复作品,这时应及时的寻求司法救济。
(3)诉请证据保全
因互联网世界极易复制、转移、删除和销毁,因此权利人可以在诉前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裁定,再在15日向法院起诉。侵权人性质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亦可向公安机关保安,走刑事诉讼的途径。
央视动画状告2家公司侵权是怎么回事?
未经许可,擅自大量授权他人并使用“大头儿子”等动画形象,认为对方构成不正当竞争,央视动画有限公司将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时代佳丽商贸有限公司起诉至法庭,要求停止授权生产、销售侵权产品,立即销毁现有侵权产品,并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40万元。
今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时,二被告均表示没有侵犯央视的权利。
案情
央视动画起诉大头儿子公司
央视动画起诉称,该公司是《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文字作品、动画片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大头儿子”等动画形象的著作权。1995年版及2013年版动画片上映后,《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获得广泛的发行市场和观众市场,收视率极高。
经查,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大量授权他人使用央视动画享有著作权的人物形象生产、销售衍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头儿子”形象玩偶;北京时代佳丽商贸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名创优品”店铺中,销售两款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擅自授权生产、销售的“大头儿子”形象玩偶。
此外,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还擅自将“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作为微信公众账号对外宣传。
央视动画认为,二被告上述行为侵犯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了重大损失,构成不正当竞争。综上,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授权生产、销售侵权产品,立即销毁现有侵权产品;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停止使用动画片人物形象开发衍生产品的侵权行为,停止使用知名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赔偿央视动画经济损失30万元、合理维权费用10万元。
庭审
被告称已与作者谈妥
今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央视动画和被告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各委派两名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北京时代佳丽商贸有限公司委派一名代理人到庭应诉。
庭审时,被告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表示,由于央视动画在停止使用动画片人物形象开发衍生产品的侵权行为的诉讼请求中多加了“网站”,需要再额外申请一定的答辩期,被法庭当庭驳回。
随后,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称,央视起诉的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是互不牵扯的案由,应当分别起诉,恳请法院分别立案。其次,央视动画并没有明确他们侵犯了哪个作品,如果是三个作品,应当分别立案起诉。
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称,央视动画没有举证证明大头儿子侵犯不正当竞争的哪一款哪一条,未尽举证之责,该公司并未在商品上进行使用,只是在微信中使用,且只有经营者存在经营关系,才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关系,该公司与央视动画不存在竞争关系。并且,该公司已经与“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的作者谈妥了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妈妈三个人物形象的转让,历经16年的努力,在相关公众和行业中获得了肯定,恳请法院依法中止审理。
北京时代佳丽有限公司表示,涉事商品是通过正规采购途径上市的,没有侵犯央视动画的任何权利,且在此案诉讼期间,该公司已将涉案商品全部下架,等待法院判决之后再进行处理。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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