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刑事辩护律师费30万)
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有哪些?
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有田文昌、苏义飞、朱树英、王步林等。
刑辩律师是刑事辩护律师的简称,是指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以刑事辩护法律服务为全部业务或者主要业务,专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的执业律师。
刑事辩护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刑事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审判(一审、二审)阶段,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律师的工作内容是不尽相同的。
田文昌
田文昌,1947年生人,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名誉主任。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院长。以擅长办理各类典型疑难法律事务而著称。
田文昌的教学、科研、办案成果丰硕,曾发表学术论文、译文、专著、教材等一百多万字。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实话实说”、“三百六十行”、“面对面”、“人物”、“第一线”等栏目先后对其进行多次专访报道。
刑事辩护律师收费标准
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按照相关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情况确定,如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有关因素包括案件的具体情况、委托人的具体要求、律师的具体情况。刑事律师收费方式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
一般来说: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律师承办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由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统一收取律师费和有关办案费用,不得私自收费,不得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专做刑事案件的律师有哪些?听说王迎庆律师也是专业做刑事的?
专做刑事案件的律师有:
1、常铮
常铮律师,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是一家以专业刑事辩护和代理为主业,以精研涉刑非诉案件为特色,以高水平实证研究和学术交流为载体的精品律师事务所。
常铮律师长期为国内多家大型企业集团提供及时、稳妥、周密的刑事法律风控服务,以勤勉的敬业精神、精湛的专业服务和良好的综合效果获得了各方信任与好评。
2、巩志芳
巩志芳律师,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是一名资深刑事律师,执业12年以来,办理了大量典型、复杂的刑事案件,并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受到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尤以审前辩护最为擅长,著名刑辩律师张青松称之为“审前专家”。曾办理过多起重大犯罪案件,如重庆某县政协副主席受贿案、贵州遵义杨某某涉黑案、刘汉刘维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等。
3、田文昌
田文昌律师,京都律师事务高级合伙人,搜1983年至199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曾任法律系副主任、研究生导师。
4、彭雪峰,男,1962年出生,河北沧州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第一届杰出校友。
是第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六届、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十届全国青联常委,第九届北京青联常委、监事长。
获中国司法部“年度优秀律师”,“北京市优秀律师”、“北京市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律师行业最高荣誉之一——“中国律师行业特殊贡献奖”。
2019年8月,入选第五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名单。2019年12月22日,获 “一带一路·合规之路”年度人物奖。
是的 南京观讼的王迎庆律师是专业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从事律师职业多年,成功办理了诸多在国内或行业内部有较大影响力的争议案件,以自己的综合实力和敬业精神最大限度地维护可能受到刑事追究或已经受到刑事追究的委托人的合法权利。
专做刑事案件的律师有哪些?
国内有名的刑事律师老的有田文昌,中年的有钱列阳,张青松,许兰亭,杨矿生,那海涛等。比较有名的是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有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团队。之前盆友出事家属委托的是孙志远律师,和家属沟通挺好的,会见、取保都办得挺满意的,毕竟是专门做刑事方面案子近十年的律师。建议可以到所里和孙律师谈一谈具体的案情,网上或者打电话咨询。
最新进展
1、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一章中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原则。
2、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的程序规定。包括侦查机关告知诉讼权利和将认罪情况记录在案;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案件处理听取意见,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和人民法院如何采纳量刑建议。
人民法院审查认罪认罚自愿性和具结书真实性合法性等。并增加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以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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