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怎么简单写(借条如何写?)
借条怎么写
借条写法如下:
1、凭证名称不可错
借条就是借条,可不能写成欠条、收条等。如果写错名称,很可能导致起诉后还需要多番举证,甚至起诉不成立等情况发生。
2、借款事由要说明
注明借款用途是为了防止借款人用其他理由辩解,例如狡辩说这是自愿赠予等。
3、交付方式要标明
虽然可选择使用现金交付,但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欠款,并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卡号。一旦发生纠纷,一是能以借条+银行汇款凭证作为证据提交至法庭。二是现金交付,则很难举证。
4、出借人姓名要写好
应写明出借人姓名全名,并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保持一致。
5、借款金额两格式
金额应写明币种,同时书写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以免发生篡改数字的行为。
6、还款期限分两种
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是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未约定还款期限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3年诉讼时效不会开始计算,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7、借款人
借款人可以不签字,但必须在“借款人:”后写全名,并与身份证上姓名一致,且需附身份证号,同时还要在名字上捺手印。
注意事项
1、如果借款人已婚,必要时(借款数额较大)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
2、可让借款人将签名捺印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借条的附件,或将身份证复印到借条背面或其他空白位置。
怎么写最简单的借条
个人借条最简单写法:1、应写明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2、然后注明还款日期;3、以及逾期每年按总金额给付违约金的比例;4、最后写明借款人名称及身份信息;5、结尾落款书写借据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简单借条怎么写
标准范文:
个人借条
原因:今日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借×××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人民币)
借款人:×××(签名)
借款日期:2009年4月1日 还款日期:2009年8月1日
借条
甲方于某年某月某日借乙方多少钱,借款期限xx,约定于某年某月某日归还,利息…… 如甲方不能按时归还,付违约金多少多少。
甲方签字
日期
借条
甲方xxx(身份证号:*****)今收到乙方xxx(身份证号:******* )人民币***** 元。(大写)
借款期限为:****年,从**** 年**月**日到****年**月**日。
借款利息为:**..
借款人签名
日期
首先应找一张质量比较好比较厚的纸(便于保管)而且应是一张完整的纸来写。
借条写好后最好是复印一份,原件和复印件分开保管,这样即使原件不见了还有复印件也好点。
还钱的过程也要小心,还钱时最好还要有其他人在场,出借人在把借条给借款人时要确保能取回借款,有这样的案例,借款人骗取借条后把借条撕了甚至吃了却不还钱,结果打官司。
而借款人还了款要把借条原件取回,不能取回复印件,而且借条要烧了,有这样的案例,借款人还了钱却没取回借条原件结果出借人
持借条原件起诉。有人持撕烂了又粘贴好的借条起诉,一方说已还钱借条也当场撕了一方说借条被骗取撕了却没还钱,使法官也难辩真伪。
借款金额较大时则最好签定一份借款协议,把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清楚。
还要注意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广义上欠条包括借条,借条是单纯的借款,而欠条可以是买卖、赔偿、不当得利等原因而产生,两者诉讼时效的计算也不一样。
扩展资料
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6、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
因此,借条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7、诉讼时效的问题,3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开始起算,如果从还款日起3年内,你未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就丧失胜诉权。虽然从法理上,你只要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就中断诉讼时效,但是,你要证明自己某日确实向借款人主张过债权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贷款人证明),在实践中基本没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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