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2年过了怎么办(强制执行两年以后怎么办)
强制执行2年过了怎么办
如超过2年,申请执行,对方无异议,也可申请执行,对方有异议,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1、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是6个月执行完毕。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而提出强制执行的,法院通常对申请人的申请应该直接立案执行。对于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不能主动适用时效,也不能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明也即释明。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从本条文来理解,申请执行的期间可以发生中止、中断,而非除斥期间。而且该条明确提出申请执行时效的概念,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因此,申请执行时效对当事人产生的权利范围,与诉讼时效制度对当事人产生的权利范围应该属于同样的权利范围。这一权利范围最主要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时效抗辩。如果案件当事人没有自己提出时效抗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是不能主动适用时效抗辩的,也不能对时效抗辩进行释明的,在法律上时效抗辩视为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假如在案件的审理或执行当中,当事人没有提出这一抗辩,法律即视为当事人自己放弃这一权利。
过了强制执行期限怎么办
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申请人超出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就丧失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2、若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应该看判决书(或调解书)判决(调解)的内容,看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时间,分几次履行,分次履行的最后一次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有没有超过两年。
没有规定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仔细看看判决书,如果已超过期限,那只能找被执行人商量,看他能否主动履行。
如果对方不履行,那只能是吃哑巴亏了。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申请执行是小的中止、中断。
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强制执行2年过了怎么办?
如在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已过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间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法院可以终结本案。如果被强制执行的话会产生有以下的后果:1、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强制执行你的房产、汽车等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2、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3、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4、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5、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这类业务对律师的要求比较高,不仅要懂财产调查还要了解法院办理执行案件的流程和细节。国内强制执行做的比较好的律师团队,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冯祁辉律师他们的执业经验都在十年以上。有不明白的可以继续追问或者百度搜索。
二年执行期过后怎么处理
是不是说违法法律法规之后 ,两年的执行期已过 ,下一步应该怎么办呢?
超过申请执行的期限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虽然法院可以立案受理 ,但如果被执行人提出异议 ,不同意执行 ,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 ,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 ,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 ,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 ,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
《民事诉讼法》 第四百八十三条。
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 ,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 ,裁定不予执行。
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 ,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执行期就是执行时效 ,是诉讼时效的一种 ,指债权人依据人民法院的胜诉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期间。当期间届满时 ,债务人获得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 ,权利人提出请求的 ,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 ,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的 ,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申请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 ,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 ,裁定不予执行。
强制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对于已经超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再处理。对于已经超过强制执行期限的情形,由当事人自行与被执行人协商解决。如果在两年内曾经向债务人索取过债务的,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在向法院提出相关证据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执行期限过二年怎么办
执行期限过二年的话,一般是执行终结。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而提出强制执行的,法院通常对申请人的申请应该直接立案执行。对于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不能主动适用时效,也不能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明也即释明。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而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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