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责任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有什么区别?)

2022-09-15 法律责任

什么是严格责任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

所谓严格责任,精确来讲,就是指违约责任不以违约方有过错为构成要件,只要违反合同,就要承担责任.但是,并不是说这种责任就完全没有限制,当事人如能举出约定或者法定的免责事由,仍可以不承担责任

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损害赔偿的一般准则是什么?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损害赔偿的一般准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在此基础上,民法通则又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1.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是承担损害赔偿的主观构成条件。根据此原则,行为人无过错即无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见民法通则)是把“过错责任”作为损害赔偿的一般准则。

过错责任包括推定过错责任。推定过错责任,是指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的民事责任。实质上,推定过错责任,是过错责任范畴内的“加重责任”,与一般的过错责任不同。它是在无法判明过错的情况下,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利。凡属过错推定的场合,行为人(一般是被告)必须举证(即提出证据予以证明),证明了自己没有过错,这才不承担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称举证责任“倒置”,主要由行为人(被告)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在过错责任条件下,举证责任主要在受害方(原告),受害人需证明加害人(被告)有过错时,加害人才承担民事责任。可见,推定过错责任与一般过错责任的区别,主要是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同,即由谁提出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不同。如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发生倒塌、脱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这一规定,适用的就是推定过错责任。

2.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仅根据其行为造成客观存在的损害结果,依照法律的特殊规定,追究其民事责任的特殊准则。

无过错责任是基于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根据行为人的活动及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与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由法律规定的特别加重责任.理论上又称为“危险责任”或“严格责任”。它与过错责任原则不同,是民事责任的一种例外规定,主要适用于特殊损害赔偿,而且不以行为人主观过错为必要条件,一般都是限额赔偿,在此种场合下体现了“对不幸的损害进行合理的分担”。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是指在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无过错,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要求加害人赔偿,而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叉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公平合理分担,判由双方分担损失的责任方式”;根据(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严格责任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有什么区别?)

过错责任制与严格责任制的区别

过错责任是要行为人存有过错或疏忽大意才承担的责任

严格责任是无论行为人本身是否存在过错,如果该方面出现问题,必须承担责任。

严格责任的主体通常比过错责任的主体范围要大。严格责任是针对生产厂家,国家机关和企业(例如军工,化学和能源)

什么叫过错推定原则?什么是过错责任?什么是无过错责任?什么是严格责任

1、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2、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民事义务并致他人损害时,应以过错作为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的责任。可见依过错责任原则,若行为人没有过错,如加害行为因不可抗力而致,则虽有损害发生,行为人也不负责任。还有,在确定责任范围时应当确定受害人是否具有过错,受害人具有过错的事实可能导致加害人责任的减轻和免除。侵权责任以过错责任为原则,以无过错责任为例外。

3、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4、严格责任本质上是一种归责原则,并非在此归责原则下实现的责任主体所承担的一种法律责难后果与状态。现代意义上的刑法严格责任产生于英美法系刑法理论中,它作为一种刑法制度为英美法系所独有,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一般不承认严格责任。

严格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是什么

严格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区分如下:1、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在跨界损害案件中,不论起源国是否有过失,只要对他国造成了损害,起源国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无过错责任又称“无过失责任”。法律责任的一种。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所造成的损害在主观上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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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责任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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