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安徽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21)
安徽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人均收入乘以20乘以0.2。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在一个人同时存在几个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只能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按附加指数计算。
安徽省交通伤残等级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安徽省标准30元/天,合肥市中院指导意见标准20元/天)5、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期通过“三期”鉴定确定,标准参照住院伙食补助费。6、交通费、住宿费及伙食费:按需据实。7、精神损害抚慰金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8、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安徽省23114元)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安徽省8098元)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9.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安徽省16285元)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安徽省5725元)支出标准计算。10.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1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安徽省交通伤残等级赔偿的标准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而制订的,目的在于对因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情况进行赔偿。需要注意的是,赔偿的多少与伤员的伤残等级有直接关系,如果伤残比较严重,伤残等级高的,则需要支付的赔偿费用也越高,涉及到永久伤残的,还应当支付护理费用。
安徽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1.安徽交通十级伤残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安徽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为: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地区)居民人均收入乘以伤残系数(10%)乘以赔偿年限,由于各地人均收入不同,所以只需要将当地人均收入水平纳
安徽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1.安徽交通十级伤残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安徽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为: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地区)居民人均收入乘以伤残系数(10%)乘以赔偿年限,由于各地人均收入不同,所以只需要将当地人均收入水平纳入计算即可。此外,城市户口不同于农村户口。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用补偿标准
医疗费用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后,必须支付的用于医疗检查、治疗和康复训练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用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处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应当在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按照实际数额确定。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必要的康复费用、适当的美容费用和其他用于器官恢复训练的后续治疗费用后另行起诉。但根据诊断书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医疗费用等具体损失采取差额赔偿原则,即实际支付多少。后续治疗费用以标准化补偿标准为准。后续治疗费用是指“对治疗后体征固定,剩余功能障碍或损伤尚未恢复的损伤进行二次治疗所需的费用”。定型赔偿不考虑特定被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而是基于损害赔偿的社会适当性和社会正义性的损害赔偿固定标准原则。
2.损失时间的补偿标准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受伤至完全治愈期间(即误工)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而损失或减少的工作和劳动收入的补偿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说明》按实际差额赔偿实际费用和损失时间。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损失时间的最大损失不能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的三倍,无固定收入的按国有行业平均收入计算。《解释》没有对损失的时间设定最大限度。关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有两点需要明确:
(一)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证明;
(2)受害人必须实际减少固定收入。如果受害者的雇主在受害后未能扣留或扣留其所有收入,其损失的时间费不应得到补偿或少付。
3.护理费用补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支付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规定计算误工时间;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级别护理的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护理期限不得超过20年。残疾受害者的护理水平应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和为残疾人准备辅助器具的情况来确定。
被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续支付护理费用的,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责令赔偿义务人继续支付护理费用5-10年。如果被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且赔偿义务人一次性支付了全部护理费用,是否应当返还额外的护理费用?我们认为,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依据法律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被害人依据法院的判决一次性获得护理费。对于额外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没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不得索要。
4.交通费补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的实际支出计算。交通费一般按照侵权行为发生地国家机关普通工作人员的差旅费标准支付。普通公共汽车是主要的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或出租车,但受害人应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用应基于官方账单;相关凭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次数、次数一致。如果没有,则应从赔偿金额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被害人住院期间或者死亡被害人生前住院期间需要补助伙食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确定。被害人确需到其他地方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应当赔偿被害人本人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部分食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补助对象是“住院”的“受害者”。如果受害者没有住院,就没有这种赔偿。
6.营养费的补偿标准营养费是指需要从其他食物中获取营养的人,因自身代谢在受损后发生变化,无法通过日常饮食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需求而支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应当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程度确定。
安徽交通10级伤残赔偿标准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最终赔偿金额可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伤者伤残鉴定最终标准确定。交强险会赔付一定的赔偿金,超出部分由肇事人和伤者协商赔偿。
安徽交通事故10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安徽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安徽省十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交通事故的主要赔偿项目有:
医疗费用包括:医疗费、医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美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丧事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判决或调解造成的精神损害。
补偿标准: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费用发票确定;
2.后续治疗费:实际发生后另行计算或向司法鉴定所申请评估。
3.营养费:100元/天(根据()《安徽省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4.伙食补助费:100元/天(按()《安徽省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5.护理费:101.6元/天
部分特殊部位7级伤残需要护理依赖,根据司法鉴定,护理依赖程度一般为生活照料的一小部分,生活照料费用为101.5元/天× 365天× 20年× 40%(由法官酌情决定)。
6.误工费:本人工资×具体误工月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7.伤残赔偿(苏逸飞律师年2月19日更新):
城市标准:23114元× 20年×40% = 184912元;
农村标准:8098元× 20年× 40% = 64784元;
(注: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降低一岁;75岁以上,按5岁计)
8.被抚养人生活费(苏逸飞律师年2月19日更新):
未成年子女生活费:市区标准:16285元×(18岁-实际年龄)× 40% ÷ 2人;农村标准:5725元×(18岁-实际年龄)× 40% ÷ 2人。
老年人生活费标准同上:对无劳动能力、无其他收入来源的老年人,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降低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所发生的实际和偶然费用计算。交通费应以官方账单为准;相关凭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次数、次数一致。
10.伤残装备费:按照普通适用装备的合理成本标准计算。如有特殊伤害需要,可参照辅助器具准备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补偿期限参照编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1.精神慰问金:7级伤残一般2-3.2万元。
12.鉴定费:凭发票报销。
如果安徽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民事主体受伤,那么可以按照安徽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的规定计算你可以获得的赔偿金额。由于10级伤残可以轻松恢复健康,与其他级别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相比,可获得的赔偿金额相对较少。
安徽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2019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20
每个省的赔偿标准不完全一样。
2020年安徽合肥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2020年安徽合肥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总额估计在20万-35万元之间(不含医疗费)。
2019年12月16日起,正式启动我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多统一试点工作。载止2019年12月16日尚未审结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有关赔偿费用(依据:(2019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实施方案)。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伤残费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1、医药费: 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2、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计算或鉴定评估。
3、营养费:50元/天(依据:2018年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标准的通知)
4、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依据:2018年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标准的通知)
5、护理费(2020年6月12日更新):135元/天
6、误工费:本人工资×具体误工月数
法律依据:《(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7、残疾赔偿金(2020.3.15更新):37540元×20年×20%=150160元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2020.3.15更新):
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23782元×(18周岁-实际周岁)÷2人×系数;农村标准:14546元×(18周岁-实际周岁)÷2人×系数。
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计算20年生活费,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9、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10、残疾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1、精神抚慰金:九级残疾一般为10000元-16000元。
12、鉴定费:凭发票报销。
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在安徽省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抢救费;
2、家属误工费;
3、家属住宿费;
4、家属交通费;
5、丧葬费;
6、精神损害抚慰金;
7、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8、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2
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5、交通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用具费;
10、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拓展资料:人身损害是什么意思?
人身损害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根据人身损害的原因,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几种类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麦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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