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流程)
签订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主体资格审核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买卖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当事人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一)主体是法人组织的:
1、在订立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要注意其非原件的证明材料(如证件复印件等)的真实性,防止造假。
2、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销、被暂扣等情况。
3、可以通过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审查对方实际注册资本和资金,确保其有合同实际履行能力。
4、确认双方是货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组织。
(二)主体是个人的,可以通过对其单位及其同事、家庭、朋友、邻居等进行调查,以获取相关信息,最后综合判断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和信用程度。
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如果是自然人,应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三、货物的参数
(一)货物应写明具体的全称,不能简写,不得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二)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要写具体注明,必要时可通过附件说明标的的实际情况。
(三)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双方协定的数额计量单位,同时应在合同中标出货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都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四、货物的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应按照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按照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也可以协商确定。合同应重点对货物质量加以约定,以便于验收,避免纠纷。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标准交付货物,如果交付时附有说明书的,交付物应符合说明书上的质量要求。
五、货物的包装标准包装方式可以双方约定,无约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
六、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一)合同履行期限可按照年度、季度、月、旬、日计算,得准确、具体、合理,不能用模棱两可的词语。例如甲方应在7月2日至7月5日内交付货物,不能写作甲方应在7月3日左右交付货物。
(二)买卖合同履行地点指的是交货地点,要写清楚、具体、准确。例如甲方应在x省x市x路x大楼x号仓库交付货物,不能写作甲方应在x省x市x路x大楼内交付货物。
(三)合同履行方式要写得具体明确。(合同履行方式=双方应约定交货、提货、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
七、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是合同的关键内容,一定要在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
注意:一般情况下,货物的所有权在交付时发生转移,风险承担也会随之转移。
八、检验标准、时间、方法合同中应当约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买方发现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时间及卖方答复的时间、发生质量争议的鉴定机构。注意:买方收到货物后,应在约定期间内对货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不符合约定应在检验期内及时通知卖方,买方不通知或者通知不及时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方应及时检验,并在发现问题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卖方。
九、结算方式结算方式,应该在买卖合同中具体、明确地约定。用支票进行支付的,应按规定程序检查,以免被套走货物。
十、违约责任对违约行为的惩处,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 如果双方违反了约定事项,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要明确具体。根据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只能选择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争议处理机构和法院来解决争议。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主体名称和签订人名字首尾须保持一致。卖方应该注意买方合同尾部的单位名称须与首部的名称一致、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书写的一致,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名字是否与真实名字一致,不能有错字、别字、漏字或简称。
(二)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对其代理权进行审查。对于代表单位订立合同的人员,为避免无权代理的情形,应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
(三)防范合同恶意履行。对对方资质有质疑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在买卖合同履行中保留相关证据,出现纠纷时,积极行使诉权通过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
(四)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双方责任,容易被人利用进行欺诈。因此,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订立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布的标准合同范本,并结合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内容应尽量详尽、明确。
什么是合同签订,签订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合同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政党、企业、团体或公民个人就某个问题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性文书。
签订合同前注意的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要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对方为法人的,要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资料,或实地考察;另外,要核实(要核实为正确内容)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
(二)合同形式:
1、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明确、具体: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要具体、明确;
3、履行方式及期限须确定;
4、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5、约定争议解决办法。
拓展资料:签订合同前必须审查哪些事项?
1、在签订合同时,不注意审查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当事人一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是否做年审,是否被吊销等,不认真进行审查就匆忙与其签合同,容易造成所签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或者在发生纠纷时难以追求当事人责任。
2、不注意审查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经营能力和行为能力,造成所签合同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例如部分产品的生产、经营须特别许可或者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否则会因不具备这一能力而导致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签订合同都有哪几种形式
合同订立的常见方式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一般情况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些合同须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当事人应将签订的书面合同及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批准后才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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