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见判决书身亡(当事人诉讼中死亡判决书当事人信息)
老人扇年轻人耳光后猝死,法院给出了什么公正的判决结果?
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本着公正,合理,公平的态度进行判决。
我觉得这个案子还是有点复杂的。因为双方当事人的情况都比较复杂。首先是一个老人扇一个年轻人一巴掌,可能是因为他情绪比较激动,再删了别人以后就猝死了。
我觉得要对这个案子进行判决是比较困难的。因为根据题目中给出的线索,无法判断这个案件到底是什么情况。到底是谁该负主要的责任现在也说不太清楚。因为年轻人和老人这两方当中肯定有一方是应该负主要责任的。俗话说的好,一个巴掌拍不响。在这两者之间的争吵当中,肯定有一个人是主要的承担者。
那么到底是这个年轻人该承担主要责任,还是老人该承担主要责任呢?
其实对案件进行判决,我觉得只是法院的职责,我觉得法院应该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这个案子进行判决。而且最终的判决结果,我觉得肯定是符合大家的预期的。
而且我认为这个老人在打了这个年轻人一巴掌以后,可能是因为。太生气了,所以导致气火攻心,最终死亡。其实我觉得在生活中应该。对待身边的人和谐一些,俗话说的好,和气生财,只有大家在一起和和乐乐的生活。才会享受到更高质量的生活。
如果像这种情况,不分什么原因就大大出手。最终损害的还是双方的利益,对大家都没有太多的好处。像这个老人的情况,虽然我不是太了解,但是我觉得如果两个人都冷静的对待这件事情的话。肯定不会发生像这样的结果。
有句老话说得好,一个巴掌拍不响,肯定在这两者之中有一方是比较冲动的,俗话说的好,冲动是魔鬼,正是因为他的冲动,所以才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在事情发生以后,两个人都心平气和的去应对这件事情。那么事情的结果肯定要好的多,不至于现在这样僵硬。
造成现在这种结果,我觉得双方都有他们的责任。两个人中各自有各自的过失,才导致了这样的结果。相信司法机关在判案的过程中肯定会考虑到双方之间的因素,做出一个公正合理的结果。
综上所述,大家在处理问题时还是要冷静,只有按照冷静的思路去分析问题。分析双方之间的过失,对别人宽恕一些温和一些这样的结果。才不至于太坏。像这个事件中的结果,我估计是双方之间过于激动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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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超市拿鸡蛋被拦猝死案二审开庭并宣判,这一判决结果你满意吗?
相当满意了,就得这样,要么以后老人都去超市偷鸡蛋,超市员工一拦我就躺地上,是死是活你都得赔偿我,你说未来这超市怎么开,超市的员工怎么做?
事情是这样的:
一个老人去超市溜达,偷偷的把鸡蛋放到了裤兜里,营业员上前质问,在监控里看到营业员有拉扯老人衣袖,结果老人往前走了几步晕倒在地,营业员赶紧打电话报警找救护车,最后老人抢救无效死亡!
老人的死家属认为跟超市有关,营业员若不上前质问,老人不会死,所以家属要求超市索赔三十八万!
一审判决驳回诉讼,二审维持原判!
一、为什么不能给老人免单!
有人说这是一条命啊,是营业员的质问导致老人着急上火了,结果急火攻心死了,就两个鸡蛋而已,能有多少钱呢?是啊,没多少钱,这么大岁数的老人就是仗着我年纪大了,我就拿两个在超市里为所欲为,买卖不是你家干的,你不知道房费,人工,水电都要钱,一个老人拿两个,我忍了,以后不得组团啊!
我想问问,如果营业员不问老人,老人也死在这个超市里怎么办呢?算谁的?也是超市的责任吗?
小孩偷东西有父母,老人偷东西我们怎么办?以后就任由她随便偷拿吗?不能质问,不能管,怕她着急上火气病了,你说我是老板,我要被她气病了,谁能给我赔偿呢?是不是这个道理,所以不能免单,营业员的质问也没有错!
二、公平与正义绝不能缺席!
还记得扶老人的故事吗?老人倒地,去扶,结果被讹了,那以后谁敢做好人好事儿呢,做好人好事还得看看附近有没有摄像头?有没有人能给自己做个证明?多悲哀啊!
买东西,付钱,对不对,老人拿鸡蛋不付钱是不是有问题,是不是错误的,营业员上前问问是正常行为吧,老人倒地营业员没说不管吧,那就行了!
这事儿关键的原因在老人的子女身上,你的母亲有病,出门需要你们陪伴,你的母亲若是得了失忆症或者行为能力不正常,也需要子女陪在身边,就像你小时候她陪着你一样!
总结:
谁都有老的那一天,谁都有不懂事儿的那一天,从小到老就是一个循环,老人发生这样的事儿我们很难过,但是请不要把责任归咎在别人身上,想想自己,做儿女的是否做到了,你母亲偷鸡蛋是第一次吗?你们知道她每天的生活是怎样的吗?她每天都在做什么吗?
我家也有老人,我家的老人得了阿尔茨海默病,我家人时刻陪在他的身边,哪怕他去超市偷鸡蛋,也有人在他后面给他付钱,这就是区别!
如何看待老人见判决书晕厥身亡家属向法院索赔
老人见判决书晕厥身亡,家属向法院索赔,就是一种无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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