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优躺表情包侵权(葛优躺表情包事件)
擅用“葛优躺”发广告,一旅行社赔4万,表情包也不能乱用了吗?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就公开了一则与“葛优躺”相关的判决书。2016年,克拉玛依市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配图文章《【微热门】最火表情包“葛优躺”出处居然这么搞笑!》。葛优诉称,该旅行社未经授权许可,擅自在文章中大量使用其肖像图片,并在文章显著位置植入广告语和商业宣传信息,极易使浏览者、消费者误认为葛优与旅行社存在某种合作关系。法院认为,康辉旅行社构成对葛优肖像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关于经济损失,葛优作为艺人其肖像具有一定商业价值,法院综合考虑葛优的知名度、康辉旅行社的过错程度、涉案肖像被使用的数量、范围、用途、涉案公众号影响力及当前的市场因素酌情确定。法院一审判决,旅行社向葛优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
对于“葛优躺”一词我相信在座的各位并不陌生,它被网友们制作成各种表情包、内涵图,直到现在,它的热度依然很高。在 2017年的7月18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在北京发布《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中表示葛优躺成功入选2016年度十大网络用语。
“葛优躺”是在1993年的电视剧《我爱我家》中出现的剧照。那天,和平(宋丹丹饰)领来了自称是发明家的纪春生(葛优饰演),他自己在剧中说到:“(我)过得很好,也就是三天没吃东西,八个月没洗澡,不记得上回在屋里睡觉是哪年的事了。”然后接下来几天里,他就在和平家蹭吃蹭喝蹭衣蹭住,主要一个原因是没离开过厨房和沙发。经过一番调查之后,志新(梁天饰演)揭穿了纪春生这个招摇撞骗的二混子的真面目,就想着要把他轰出家门,可没想到纪春生死皮赖脸瘫在沙发上不走了,这才诞生了“葛优躺”这组经典剧照。
这组经典剧照不仅仅是搞笑,还映射出了现代的一些的真实的社会现状,有很大的实际意义,只不过,现在更多是用来表现自己的身心疲惫,对生活的不如意、心酸无奈的状态。当然,这组表情包被我们用于日常娱乐问题不是很大,它被使用就说明是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的,然而把它用于商业上,而且不告知原产权人,并且还不支付相关费用,那么这不仅仅是不道德的问题了,在某种程度上还是违法的!
表情包不能乱用了!擅用葛优躺发广告旅行社赔4万,肖像权是如何界定的?
表情包不能乱用了!擅用葛优躺发广告旅行社赔4万,肖像权是的界定规则是这样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总结出来有两点,一点是需要经过本人同意,一点是以营利为目的。如果没有经过本人同意,擅自使用本人的肖像进行营利为目的的宣传广告,是会被判定为侵犯肖像权的。
一、事情的始末
近日,葛优对克拉玛依市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胜诉了,旅行社公司最后在自家的微信公众号中连续两日登载向原告葛优赔礼道歉的声明,并且赔偿原告4万元的经济损失以及公证费用346元,如果被告在限期之内未能刊登道歉声明的话,就会根据原告葛优的申请,在一家全国公开的报刊上刊登今日判决书的主要内容,而刊登费需要被告承担。那么具体是什么事情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在2016年7月份的时候,被告克拉玛依市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自家的公众号上,大量使用原告葛优的肖像图片,并且在其中的还插入关于旅行的广告宣传以及联系方式和品牌logo,这让民众误以为葛优与该公司进行了商业合作。所以原告葛优认为该公司未经本人的同意擅自使用本人的肖像图片进行自家营利为目的的广告宣传,实属侵犯了本人的肖像权,也就有了这次的事件发生了。
二、肖像权界定规则
肖像权在我国规定之中,是只属于本人的,是归属本人的一种财产利益。如果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本人的肖像进行以营利为目的广告宣传等等是属于侵犯肖像本人的肖像权,肖像持有人是可以控告使用者的。而且如果恶意诋毁或者丑化、玷污等等也是属于侵犯肖像权的。
三、我的看法
当今社会,很多人的肖像被一些商家侵害了,他们在未经本人的同意下擅自使用本人的肖像进行宣传广告等,有的人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应有的权利,有的人就不懂得怎么样保护自己的肖像权。所以有时候在不确定自己的权利是否被侵犯的情况下,去看下相关法律,也收集下相关证据,学会拿起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
你有过或者身边的人有过肖像权被侵犯的事情么?最终怎么处理的?
你发个葛优躺,我回个苏大强,这些加工形成的表情包到底能不能使用?
《民法典》明确表情包斗图也可能会侵权,用肖像制作表情包斗图或需承担法律风险。
用明星肖像制作的宝表情包、斗图,或许要承担法律风险。尤其是用这些表情包出售,盈利更算是侵犯肖像权。
一、你发个葛优躺,我回个苏大强,这些加工成型的表情包到底能不能用
电视剧《都挺好》播出后热议不断,就有网友拿着倪大红的镜头来做表情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解释:如果用明星肖像制作表情包,当然算作侵犯他人肖像,如果对方不追究是没有问题的,但对方要是追究就算侵犯肖像权,若是在利用这些表情包出售盈利更算是侵犯肖像权。
他说:比如我的学生给我做表情包,挺好玩的,我觉得可以就不算侵权,如果我不同意那就是构成侵权行为,尤其是你要再拿去卖,更是侵权了。
二、AI换脸有风险
随着视频剪辑技术的发展,利用明星肖像制造假明星账号的不法行为,常常有发生,这样的虚假账号是否构成了侵权呢?《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这条规定也对爆红一时的AI换脸技术画了一条红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教授石佳友也说:你输入真实的人脸信息,平台保存后进行处理,合成平台会把你的肖像移植到其他的完全控制不了的场所去,比如一些荒诞剧中,甚至一些色情视频里,这就对人格权造成了巨大的侵害。
三、对声音权的保护
此次《民法典》也提出了对声音权的保护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杨立新表示,就算两个人的声音很像,在声纹鉴定面前都是不一样的。
声音跟相貌一样,都是人格特征,声音有经济价值,个人特征运用到市场经济中会产生经济利益。通过模仿他人的声音来进行表演,搞笑是合法的,但如果把模仿他人的声音用在经营领域,就属于严重侵权。一旦把这种行为投入到经营领域去卖票赚钱,这就是严重的侵权行为。
所以大家在娱乐的同时,一定要注意不要侵权哦。免得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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