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合同(安置房买卖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安置房房屋买卖协议书
回迁安置房买卖协议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回迁安置房的地址、面积、设施、装修等;
3、房屋价款和支付期限;
4、办理过户手续的事宜;
5、违约责任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安置房买卖合同怎么写能避免纠纷
安置费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事项:1、买家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卖家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3、房屋所在何处,还有房屋的基本情况也必须写明;4、房屋的价款、房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5、卖家何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6、违约责任;7、双方发生争议后,其解决方式。根据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买安置房签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1、通常安置房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买卖安置房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合法有效,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2、但是很容易发生纠纷,因为几年后房子的价值是上升还是下降都是未知数,所以拿到房产证后,如果卖家拒绝过户,你只能起诉法院,要求法院责令对方过户,所以还是有风险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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